李阳、前妻和女儿
李阳表示不上诉
满意一审宣判结果
据悉,2011年,李阳前妻李某曾在社交媒体上公开曝光李阳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并发布了数张照片作为证据。2013年2月3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定李阳的家庭暴力行为成立,准予李某与李阳离婚,三个女儿由李某抚养,由李阳支付每人每年10万元的抚养费,直到她们满18周岁为止;另外,李阳要向李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财产折价款1200万元。2021年8月29日,李阳的前妻李某发微博控诉李阳家暴其女儿。
李阳否认家暴女儿,并认为是正常管教,且李某的行为导致他遭受网络谩骂和经济损失。李阳起诉前妻李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于2021年12月29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 2025年9月22日,法院判决认定李某发布的“李阳暴力殴打女儿”等言论证据不足,侵害了李阳的名誉权,判决其公开发布道歉声明72小时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判决书
对于此次宣判结果,李阳表示认可,了结了一桩心事,决定不上诉,并且将捐出全部赔偿金。该案对于李阳上诉期为15天。李阳前妻由于是外国人,上诉期为30天。目前其妻是否上诉尚不清楚。
李阳委托律师转告:“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陪伴,让我度过了漫天网暴的致暗时刻,现在我终于赢了!我现在静待司法程序推进,盼判决早日生效,通过法律的刚性执行,让致歉声明得以公示,彻底肃清不实言论带来的影响,为个人名誉正名。”
此外,李阳主张微博平台运营方公司在收到其就涉案博文的投诉后,怠于履行平台监管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连带侵权责任,但法院判决该公司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已尽到了相关义务,不承担涉案侵权责任。
律师提醒:网络发言
注意“监督”和“侵权”边界
2025年9月22日判决后,李阳前妻有在新浪微博上致歉吗?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由于案件目前处于一审阶段,尚未生效。李阳还没有收到被告执行判决。如果案件生效后,对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李阳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李阳前妻目前在境外,中国法院判决生效后,李阳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有财产李阳可以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李阳前妻在中国境内无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李阳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李阳和代理律师周兆成
周兆成认为,判决书明确认定李阳前妻发布的“李阳暴力殴打子女”等言论无充分证据支撑、与事实不符,构成名誉侵权。在他看来,作为公众人物,李阳虽需承受更多社会监督,但判决清晰界定了“监督”与“侵权”的边界,即使涉及家暴、未成年人保护等公共议题,他人也不能虚构事实诋毁其权益。李阳前妻以“受害者”名义在网络上发布不实言论,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冰晶
剪辑 马斌
校对 潘政
编辑 : 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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