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并非个例,10月18日,陈震接受《法治日报》采访时首次还原驾驶劳斯莱斯发生事故经过。陈震说,当天驾驶的车辆具备L2级别的自动驾驶功能,事故发生前也开启了辅助驾驶,可以进行自动跟车和车道保持。当时前方有一辆车,自己驾驶的车辆按照前车的速度快慢变化自动调整跟随,时速约五六十公里。行驶至事发路口前,自己低头捡拾物品,随后发生严重碰撞。事后通过行车记录仪和视频监控等了解到,在低头捡拾物品时,前车变换车道,自己的车辆随即逐步提速至80公里/小时左右,闯红灯后驶入对向车道,几乎未减速直接撞上对方车辆。陈震说,目前的“智驾”系统还暂时停留在辅助驾驶阶段,驾驶人才是最终的责任主体。
多地交警此前曾一直警示,开车时驾驶人使用手机、捡拾物品、饮水进食等动作,会导致手离开方向盘,视线、注意力从前方路面转移,忽略对路况的观察和对车辆的操控,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然而,眼下部分驾驶人将辅助驾驶功能当成分心的理由。有案例显示,常台高速330公里附近,金某驾驶小客车并开启“智能辅助驾驶”,随后低头操作手机,分心“盲驾”,直至车辆偏离车道剐蹭护栏。经交警调查认定,金某因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受到200元罚款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
“很多驾驶员对此产生依赖性,甚至错误地将其视为‘无人驾驶’,出现诸多分心驾驶行为,结果埋下安全隐患。”交警表示,目前,市售车辆提供的智能辅助驾驶功能,最多也只属于L2级。L2级辅助驾驶是指车辆实现部分自动化驾驶,即车辆能够在一定条件下自动控制车辆的加速、减速和转向,但驾驶员仍需时刻保持注意力并随时准备接管车辆的控制权。“驾驶人仍是第一责任人,切勿放松警惕。”交警表示。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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