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布文章,仅支持15分钟预览

“副教授被精神病人杀害未认定工亡案”二审未当庭宣判,家属称被害人打疫苗是为了线下教学

{{sourceReset(detailData.source)}}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item.reporter_name}}

{{item.tag}}

+ 关注

12月5日,此前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名副教授在自家楼下被精神病人杀害一案,其所涉及关于认定王某平是否属于工亡的行政案件二审,于5日上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5日晚,被害人王某平妻子敖女士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此次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后,法院未当庭宣判。

敖女士表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该案第三人认为,案发当日学校并未发布接种疫苗的通知,所以能够认定王某平出门接种疫苗是公民自愿的行为,不属于工作时间。“他们还提供了一个证据,当地媒体曾发布称,第三针疫苗是自愿接种。且当时已经恢复了线下教学,所以不需要打疫苗。”

敖女士称,校方还表示,案发当天王某平的课表上没有课,所以不属于工作时间,也不属于因公外出。

敖女士认为,即使第三针疫苗属于自愿接种也不能否认接种疫苗是为了工作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线下教学。“因为疫苗接种要达到一定比例才恢复线下教学。”

敖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庭上反驳,即使当天王某平未被排课,但讲课只是高校教师的工作职责之一,平时还有很多其他的工作,比如指导学生或者是院系的工作。“案发前他还在帮助学生修改论文,被害的时候丈夫在电脑上编制的程序仍在运行。”敖女士说,武汉市人社局仍旧坚持一审的观点,“他们说会配合法院的工作,希望能够协调双方来处理。”

据此前报道,2021月11月30日下午2时许,居住在湖北大学琴园小区的王某平准备开车外出接种疫苗时,被流窜至此的贵州籍男子王少刚持棍袭击,不治身亡。后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少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敖女士还告诉记者,事发一年多以后,她曾为丈夫申请工亡(伤),“当时他们说需要等刑事判决书下来之后,提交到武汉市人社局进行认定。2024年5月,武汉市人社局受理了我提交的工亡认定申请。同年7月,我拿到了裁决书,武汉市人社局做出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敖女士后来就此事向法院起诉武汉市人社局。

视频 徐韶达 戴哲涵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胡妍璐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 dynamicData.event_info.title_short}}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desc : dynamicData.event_info.brief}}
{{dynamicData.sub_info ? '+ 关注' : '+ 追踪'}}
文章未发布,请后台刷新重置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