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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行政会完成讨论《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法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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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澳门2月2日电 (记者 郑嘉伟)澳门特区行政会2日完成讨论《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法律草案(下称“法案”),拟以法律形式,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简称“国安委”)的职责、组成及运作的基本制度作更全面的明确,以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筑牢国家安全屏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澳门特区通过经第47/2021号行政法规修改的第22/2018号行政法规《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国安委协助行政长官就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进行决策并负责执行统筹工作。

法案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关于国安委的性质、职责及职权、组成;关于国安委主席、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及国家安全技术顾问,以及关于国安委的执行及辅助部门;关于国安委的运作;关于开支的特别制度、人员制度,以及增加第15/2017号法律《预算纲要法》的条文;修改及增加第9/1999号法律《司法组织纲要法》的条文,以规范诉讼程序中听证的例外规定、特别情况下的管辖权,以及诉讼代理人参与涉及国家安全事宜的诉讼行为的制度。

有关法案将送交澳门特区立法会审议,并预计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澳门特区行政会表示,为全面配合国安委行使法定职能,进一步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利益的审查工作,有必要同时修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有效防范和遏止外来干涉,确保国家安全利益不受损害。

编辑 : 邱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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