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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用人单位在中小学春秋假期间安排职工错峰休息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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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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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3日

苏州义务教育学校将迎来春假

(衔接4月4日-6日清明节假期)

3月14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总工会

联合发布倡议书

鼓励用人单位在中小学春秋假期间

安排职工错峰休息休假

全市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落实带薪错峰休假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中小学春秋假期间“学生放假、家长无休”的实际矛盾,现向全市用人单位和工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精准对接休假需求

鼓励用人单位提前摸排职工休假需求,优先满足有中小学子女职工在春秋假期间的带薪休假申请,支持职工将带薪年休假灵活分段拆分使用,与法定节假日、周末调休有机衔接,实际形成较长假期。

二、鼓励弹性错峰休假

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弹性调休、轮休轮岗机制,通过弹性排班、远程办公、轮班值守、用工调剂等方式,统筹平衡生产经营与职工休假权益,切实解决职工看护子女难、休假不便的后顾之忧。

三、深化集体协商共治

鼓励用人单位与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开展集体协商,将错峰休假、弹性调休等纳入集体合同,明确有中小学子女的职工在中小学春秋假期间的休假权利。

四、开展职工文体活动

鼓励基层工会按规定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或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以及购买当地公园年票或长三角三省一市范围内旅游景区年票。会员会费不足的可用工会经费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当年会员会费收入的4倍。

五、开展职工子女研学活动

鼓励各市(区)总工会用工会经费组织困难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等劳动者群体子女开展研学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六、开展职工子女爱心托管

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确保安全规范的前提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利用单位内部职工活动室、食堂、会议室等场所,为本单位职工子女提供临时看护、文体活动等生活服务。

让我们携手同行,以人性化休假安排守护职工家庭幸福,以和谐劳动关系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共同为苏州民生福祉与城市发展贡献力量!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总工会

2026年3月14日

编辑 : 江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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