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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于政务服务,新条例明确江苏12345热线诉求接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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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3月31日讯(记者 万承源)3月31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12345热线条例》。记者获悉,根据条例规定,江苏省12345热线不限于接收“政务服务”范围的诉求,同时对新兴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情况下如何“派单”作出规定。该条例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随着12345热线影响日益扩大,群众和企业向12345热线提出的诉求常常超出政务服务事项范围,而这些诉求事项也应当能够通过12345热线直达相关单位。条例将热线接收诉求的范围明确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提出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建议等非紧急诉求”,不限于政务服务领域的诉求事项。

将涉及平台消费的投诉、举报交由电商平台处理,有利于推动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履行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的义务,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因此,在条例立法过程中,借鉴了外地成功经验,规定热线工作机构对应当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处理的投诉、举报等事项,可以告知诉求人投诉、举报方式,也可以将诉求转至相关平台经营者,由相关平台经营者依法办理并答复诉求人。同时,提出推动12345热线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客服热线建立诉求转接机制。

对新兴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时,12345热线应该如何“派单”?对此,条例规定,由热线主管部门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同时明确,对职责不清、难以确定承办单位的,或者需要多个承办单位协同办理的疑难复杂诉求事项,提请热线主管部门与相关单位协商确定,必要时由热线主管部门商请机构编制、司法行政等部门进行职责界定。

条例还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应对灾害性天气、保障大型活动等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人员集中进驻12345热线现场,协同办理、联动处置,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

此外,条例还对信息数据管理、有关单位和人员的保密义务、接听人员职业发展和职业保障等作出规定。

编辑 :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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