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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回应盐城摩友上高速被拦,记者调查:网传视频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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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一名盐城摩托车爱好者骑行前往高速入口时被交警拦下。在警方明确告知其摩托车不能上高速后,该摩友掏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手册与交警发生争执。

网络流传较广的视频显示,双方争执过程中,交警说出“是不是张雪机车给你打鸡血了,中国摩托车又行了”的情绪化表述,该内容在网络引发热议。14日深夜,张雪本人在社交账号发声回应:“对!还有凯越,我们就是行了。”

15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经多方收集核实,网传争议较大的视频片段并不完整。在完整事发视频中,交警说完相关言论后,还补充表示:“张雪是不是你们的模范和榜样,但人家是合理合规合法的。”不少自媒体在剪辑时删减了这部分内容,导致网传视频冲突感被放大。

记者了解到,该视频原为涉事摩友运动相机记录,摩友截取3段几十秒片段发布后,引发摩友群体及网友关注。15日中午,记者检索其社交账号发现,账号已改名或隐藏,相关原视频疑似删除。此外,有其他摩托车爱好者晒出曾成功通过盐城高速口的视频试图力挺当事摩友,相关内容评价褒贬不一。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石泽华表示,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拖拉机、履带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列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石泽华认为,作为已施行多年的地方性法规,江苏本地摩托车爱好者在取得驾驶证时应当知晓并遵守相关规定。本次事件中,交警阻拦摩托车上高速于法有据,但从现场视频来看,交警存在情绪化、过激言论与行为,尽管初衷是规范交通秩序,仍应注重方式方法,坚持理性文明执法。

石泽华律师介绍,当事摩友携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虽未明确禁止摩托车上高速,但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这一规定实际授权地方交管部门结合实际实施具体管理。

“事件的核心争议并非法律适用本身,而是在执法过程中,一方对法律理解存在分歧引发言语争执,以及后续不完整视频片段传播引发的舆论风波。”石泽华表示,部分自媒体对视频的选择性剪辑传播,遗漏了交警强调“合理合规合法”的关键表述,扭曲对话原意、放大对立情绪,属于不完整信息传播。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燃

后续报道:

张雪删除回应视频,盐城摩友“打鸡血”事件或反转

校对  朱亚萍

编辑 :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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