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布文章,仅支持15分钟预览

南京大学官宣住宿费退费标准,对本学期不返校的学生将退还本学期全部住宿费

{{sourceReset(detailData.source)}}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item.reporter_name}}

{{item.tag}}

+ 关注

扬子晚报网6月25日讯(记者 杨甜子)南京大学发布《南京大学关于退还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住宿费的通知》,将按照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情况计退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住宿费。

《通知》规定了退费原则:对于本学期不返校的学生,退还本学期全部住宿费(5个月)。对于本学期已返校或计划返校的学生,按照实际在校住宿情况计收住宿费,剩余部分予以退还。南大还公布了住宿费计算的详细方法: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高校学生住宿费按月计退。学生住校不满15日的,退还当月半个月住宿费,超过15日(含15日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

南大表示,对于已经正常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学校按照实际在校住宿情况退还春季学期住宿费,住宿费需退还部分由财务处直接退还到学生绑定的银行卡。对于尚未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学校将按照实际住宿情况下调2019-2020学年住宿费后再行缴纳。南京大学资产管理处将根据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和后勤服务集团提供的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情况和实际在校住宿信息,核对住宿学生名单并计算应退还住宿费金额,最终退费名单将发放至各院系并由学生本人进行确认;留学生退费工作按上述方案执行,由海外教育学院和后勤服务集团核对住宿学生名单并计算应退还住宿费金额。退费工作预计于本学期结束前完成。

据悉,江苏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曾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和规范学校收退费管理,落实好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幼儿园和高校的收退费政策。

编辑 : 潘政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 dynamicData.event_info.title_short}}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desc : dynamicData.event_info.brief}}
{{dynamicData.sub_info ? '+ 关注' : '+ 追踪'}}
文章未发布,请后台刷新重置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