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
深外管检[2020]75号罚单显示,因非法买卖外汇行为,违反了《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决定日期2020年9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对其处罚20.32万元,并对其给予警告。公示截止期2021年10月13日。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售汇,也可以在外汇调剂中心买卖外汇,其他境内机构、居民个人、驻华机构及来华人员只能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售汇。
来源: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深圳市富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华。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网络创意图形影像的设计、拍摄及制作(不含限制项目,制作项目仅限于电脑制作)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等级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等。
来源:天眼查APP数据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股东信息方面,法定代表人李华持股85%,为公司最终受益人,李镭持股15%。
来源:天眼查APP数据
此外,天眼查APP数据显示,深圳市富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曾多次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网络域名权属、名誉权纠纷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诉。
编辑 : 许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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