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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后伪造证件将车抵押,男子诈骗4万元被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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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1月11日讯(通讯员 刘昱彤 陈欢 记者 梅建明)汽车租赁行业逐渐兴起,给市民用车带来了便捷。与此同时,也有不法分子打起了这些车辆的主意。近日,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破获了一起利用租赁车辆抵押借款的诈骗案。

前不久,浦口公安分局辖区派出所接到市民孟先生报警,称朋友郑某上个月抵押一辆汽车,向自己借了4万元钱,可他最近却发现这辆汽车并不是郑某所有,而是汽车租赁公司的。

“警察同志你看,这是郑某给我的汽车行驶证以及车子的购买发票,可是我跟汽车租赁公司核实后才发现,这些都是假的。”孟先生说着,并向警方提供了郑某交给他的车辆相关证明,民警发现全都是伪造的。

被郑某抵押给朋友的租赁车辆

孟先生告诉民警,今年8月份朋友郑某向其借款4万元,并称一个月后准时归还。郑某还表示,他急着用钱,愿意将汽车抵押给孟先生使用。由于有汽车做抵押,孟先生没有多想就将4万元借给了郑某。

然而,到了约定还钱的日子,可是郑某却联系不上了。而就在此时,租赁公司也打来电话,称车子是他们所有,郑某只是租了他们车子,租期为两个月而已。意识到被骗的孟先生,立马来到派出所报警求助。

通过进一步侦查,民警掌握了郑某的行踪,并在南京市一浴室内将其抓获。面对民警的讯问,郑某承认了自己利用租赁车辆抵押借款的诈骗犯罪事实。

郑某交代,自己日常消费比较高,入不敷出,平时为了充面子,租了一辆车假称是自己所有。并在急着用钱的时候,郑某想到利用租赁来的汽车抵押给孟先生,并诈骗了4万元。为了让孟先生相信,郑某还伪造了假的行驶证以及购车发票。目前,郑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浦口警方提醒,作为借款人,在抵押借款前,应详细查验抵押车辆、房屋等抵押物品的相关证件,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以防被骗。

校对 丁皓宇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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